各部门、各分公司、各位同事:
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请你将经办的各个项目、业务及个人费用需要报账的在9月5日前必须报账处理完毕,逾期不再办理,后果自负。
四川文理博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