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分公司):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公司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公司的国有资产包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简称学校资产)和国有企业资产(简称企业资产)两类,各部门(分公司)要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学校资产和企业资产进行分类,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国有资产状况,切实做到账实相符。
2.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公司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对国有资产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成立资产公司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公司总经理陈良民任组长,财务部经理白利川、资管部经理王江山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和公司会计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清查基准日、范围及内容
1.清查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
2.清查范围: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3.清查内容: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无形资产。
四、实施步骤
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从2020年11月1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1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1.部门自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9日)。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本部门的学校资产和企业资产进行梳理分类,建账;若存在账实不符,应查找相关原因。
2.现场核实阶段(11月20日至11月30日)。资产管理员到各资产所在部门进行现场核对,一是与自查情况进行核对,二是与国有资产账面进行核对,确认各部门国有资产现存状况,对国有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分析,查找账实不符的原因,在清查过程中存在资产盘盈、盘亏的,资产使用部门应做好情况说明。
3.审核汇总上报阶段(12月1日至12月7日)。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完成本公司资产清查表、资产清查工作总结等及相应电子材料的报送。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人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
2.认真实施。各部门(分公司)要安排专人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本部门使用、保管的资产进行管理登记和完善台账,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3.强化监督。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分公司)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在清查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或故意瞒报不报的人员将予以通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公司对未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原则上暂停其行政办公设备的配置。本次资产清查后,各部门存量资产将作为今后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审批的重要依据。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