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会计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所有的财务会计业务,规范、合法。
第二条 负责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工作,确保公司内部的财务控制、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根据国家会计制度及相关政策规定,对公司的所有经济业务活动进行记录、分类、统计、核算,编制各类会计凭证、账册及会计报表,确保所有的会计记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如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第四条 对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各类资产的管理,严格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核算,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辅助台账进行明细核算,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类资产进行盘点清查,登记造册,防止公司各类实物资产流失。
第五条 按照会计相关制度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对公司资金进行预算计划管理,有效合理使用,尽可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参与编制和贯彻执行公司的项目预算计划,对项目成本费用进行预测、计划、监督、控制,促使开发项目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对公司的所有收入及时组织回收,及时入账,杜绝任何坐支现金及小金库的行为,对应收账款及时组织催收,尽量减少坏账的产生。
第八条 对公司各类成本费用的开支进行认真核实,并严格按公司规定的付款审核程序及预算管理制度执行,对不符合付款审批程序或预算计划外付款,财务部门不得支付,并及时报告。
第九条 对公司的各项税费进行准确核算,及时计提并缴纳各项税费,同时争取相关的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十条 定期编制年、季、月度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济运行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供公司管理决策参考。
第十一条 积极配合学校经资委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加强会计人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积极研究国家最新财务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不断提高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