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建立适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财务管理和资本运营体系,保持公司财务运作的顺畅;
第二条 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公司会计核算体系建立、公司经营计划、公司预算编制、执行与控制工作。
第三条 组织协调公司财务资源与业务规划的匹配运作, 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四条 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投资计划、财务规划、开支预算或成本费用标准。
第五条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审阅、监督和控制财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 主持制订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监察和库管工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 督检查落实情况。
第八条 负责现金流量管理、营运资本管理及资本预算、公司分立或合并相关财务事宜、公司融资管理、公司资本变动管理(管理者收购、资本结构调整)等。
第九条 按规定审批公司从银行提取现金。适时督察财务部前台收银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和资金按时缴纳银行入库情况的实施。
第十条 负责财务系统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 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第十二条 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纪律和学校及董事会决议;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第十三条 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第十四条 负责与政府财税部门联系,落实财税政策。
第十五条 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述职。
第十六条 完成董事会和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