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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岗位职责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11月03日 00:00

    第一条  提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二条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条  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或解聘。

    第四条  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经营方针及执行结果。

    第五条  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

    第六条  在任职期内负责法人治理结构的改进及实施。

    第七条  代表资产公司签署公司有关法律文件、对外经济合同、要上报或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资料;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等;

    第八条  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财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向公司董事会和学校经资委报告。

    第十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授权的部分职权。

    第十一条  除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参与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第十二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赋予的责任、权限履行董事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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