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名称必须规范(例如:我公司名称不能开具文理学院等)
2、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要求
(1)单位全称(不能多一字、少一字及有错别字)
(2)纳税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单位开户行及账号
(4) 单位地址及固定电话号码。
公司名称:四川文理博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511700MA62E2WL7B
单位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塔石路519号
联系方式: 0818-2790046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达州分行
账 号:5930 0043 0018 8000 06252
3、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应附有开票系统明细清单(或者明细内容直接打印在发票上),且清单上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特别应注意的是,发票品名栏。仅开具办公用品,而由没有具体明细将不予报销;办公用品即使有清单,但清单不是从开票系统打印出来的,而是由销售方自行用A4纸制作的也将不予报销。
4、发票内容必须与经济实质一致。如发票内容为月饼、水果等,只能写月饼、水果等,而不能将发票内容开具为办公用品等。
5、开票方必须与销售方一致。如在甲方处购物,发票开具方只能为甲方,而不能为其他方。
6、增值税发票开票方与发票专用章必须一致。
7、注意分类编码对应简称相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如果纳税人销售黄金项链,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的商品名称为“黄金项链”,选择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为“金银珠宝首饰”。该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为“珠宝首饰”,则增值税发票票面上会显示并打印“*珠宝首饰*黄金项链”。如果纳税人错误选择其他分类编码,发票票面上将会出现类似“*钢材*黄金项链”或“*电子计算机*黄金项链”的明显错误。